正德十三年,春末,登云山。

        天未亮,银洞村的鸡已经叫过三遍,叫声里带着血腥气——昨夜官军的探子又摸进寨子,偷了两头猪,砍伤了一个守夜的後生。那後生的腿上还缠着布,布已经被血浸透,暗红一片。韦银豹蹲在他身边,看着那伤口,什麽也没说,只把自己的腰带解下来,重新替他紮紧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年前,父亲韦朝威被官军捉去,死在牢里。屍首送回来的时候,已经认不出模样。寨子里的老人说,官府的人先打断了他的腿,再慢慢折磨。韦银豹那一年十九岁,他没有哭,他把父亲的血衣埋在登云山脚,发誓要让动手的人付出代价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今年二十二岁,背上已经有三道疤,一道是猎野猪留下的,两道是跟官军拼刀留下的。峒里人推他做首领,不是因为他读过书——他一个字也不识——而是因为他杀起人来不眨眼,分起粮来不偏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山下传来铜鼓声,敲得慢,像一颗被捏住的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凤丫走上石坪。她穿着蓝靛染的衣裳,胸口被布料绷得紧,腰身细,走起路来,裙摆扫过石头,带起一阵风。她是他的妻子,按峒里的规矩,成亲之後她还住在娘家,不落夫家。三年了,他们真正同床的日子屈指可数,每一次见面,都是偷来的夜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手里端着一碗米酒,酒是她亲手酿的。她把碗递给他,手指碰到他的手指,两个人都没有立刻缩回去。她的眼神很直接,不躲,不藏,像在说:今夜之前,你是我的,今夜之後,你是战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韦银豹接过酒,盯着她看。她的脖子上有他上次留下的吻痕,淡得几乎看不见,可他记得那一夜的每一个细节——她在他怀里颤抖的样子,她咬着他的肩膀不肯出声的样子,她事後把脸埋在他胸口,说不要走的样子。他喉咙一紧,声音哑了下来:「凤丫,我要是打下了桂林,就不打了,回来种田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凤丫把自己织的那条锦系在他腰间,手指在他腰上多停了一会儿,隔着衣料,力道暧昧。她低声说:「锦能暖夜行人。你冷了,就摸一摸。想着家里还有一张床,一个人,在等你回来暖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石坪另一头,款坪已经摆好了。盟酒和行酒,韦银豹分得清清楚楚。盟酒是歃血的酒,各峒款首围着石碑,刀尖划破手掌,血滴进酒里,一人一口喝下去——喝下去就是一条命,谁破款,谁就是各峒的仇人,死都不得安生。行酒是出征的酒,喝乾摔碗,不留回头路。

        盟酒喝完,太阳升起来,雾散了,登云山的石墙在阳光下发白,像一排露出来的骨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誓师的行酒摆在山顶。铜鼓改了节奏,敲得急,像战马的心跳。韦银豹站在最高的一块石头上,面前是黑压压的人:拿长弩的猎手,扛锄头的农民,腰里别着短刀的後生,几个白头发的寨老。他们不是正规军,他们是被税逼到活不下去、被官军抢了寨子、被豪绅占了田的山里人,眼睛里有恨,也有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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